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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5月22日 星期二

《燕子》

這是我第三次讀這本書了吧。

讀著《燕子》,覺得自己體內的藝術之魂彷彿再度復活。
每一個藝術家其實都懂得的吧...,
真正的、所謂的藝術,不是為了譁眾取寵,
而是發自內在、純粹為了「美」的創作,
哪怕前面必須在世俗中沉浮多久?聽起來很某種程度的無病呻吟...。

但是,這世界還是有許多人在做著他(們)認為對的事,
不肯與所謂的"主流"妥協。
如同在新聞中被精心描述、推崇至高的女歌手、樂團等。
我想我懂了卓教授所言的
『不為了上台而跳舞、不為了當藝術家而搞藝術』
就像我渴慕許久的"人氣",我拼了命的希望它能節節高升,
但回歸到本初,並不是為了它而玩,
貪圖一個名,只剩空虛。

可是我終究參不透:
當龍仔與阿芳一起被關在小房間裡,阿芳抱著龍仔,感覺到他的興奮,
卻說出:『他不想要我』;
或者:
當二哥去阿芳老家,意圖擾亂阿芳心湖,臨走前所說的:
『妳只想著他,他也只想著妳』,
這樣究竟是不是愛?
彼此眼中只有對方、不管上哪兒只和對方分享,是愛嗎?
又或許我仍太膚淺,悟不透那其中奧秘。

或許,愛,並非真的非得有個結果/結局/結論...什麼的吧。

2007年4月20日 星期五

A beautiful memory.

是消逝了吧?

關於你,很久不再想起;
卻偶爾在夜深人靜、或與好友暢談之後的夜裡,
獨自躺在床上靜靜的想你。

我說:「把東西送出去之後就刪掉你的帳號」
Franki卻相當不以為然的笑道:『不可能』
所以我很不服氣的補上一句:「我一向說到做到」
真的,一直到今天我都沒有猶豫,
一直在等待著塵埃落定那天的來臨。
看著月曆上愈來愈少的日子,愈來愈靠近的日期,
儘管我還拿不定主意要選哪一天,但對於結果我已有底案。
早先曾跟你約定好,要約一天碰面,而那天,也將是整件事的句點,
我沒有遺憾,我認識了你,只是我們不是彼此的Mr. or Miss Right.
只是,都將化為烏有吧。
再也不再看你上線,暱稱改都沒改,
我微微的生氣著。因為我想讓自己說過的話圓滿,
我氣你破壞了我的計畫。
Fine,那麼就此打住吧,反正是已成為(?)族群的聯絡人,遲早被刪除。

偶爾想起你我還是會微笑,
不再想那些你的冷淡或令我百思不解的行為,
也不再計較你的落差。
因為是的,我已經放下了;
你慢慢的褪色,成為我記憶中一個美好的往事。
讓我回想起來時會佩服自己的勇敢以及感謝你善意的回應。
因為至少我曾經順從自己的心去追過,
就算結果不甚完美,畢竟無法事事如意的嘛,但我曾經,實行過。

2007年4月19日 星期四

here.

決定了。
在這哩,我不要再當個
悲情的、叨唸的,只會抱怨的人

在這哩,紀錄的應該是快樂的。
就算有不快樂的,也都是關於他們的,不要寫在這裡。

2007年4月8日 星期日

愛情真偉大

我啊,是個思想矛盾的人。
這廂罵著編劇未免也太灑狗血,
那廂卻又深怕遺漏任何一段不足以影響大局的細微發展,
沉寂的心啊,又被挑動了。

怎麼做,才能那麼愛?
每次遇到一個人,我總能在對方身上
找到一個點;一個令我深感不悅的點而中斷思念。
不夠有擔當,放棄;
肩膀不夠厚,放棄;
太幼稚,不要;
太優柔寡斷,不要...。
是害怕自己受傷害?還是其實我根本最愛自己?
看了那麼多電視、聽過那麼多故事,
我深信人最重要的就是要愛自己;自信不是別人給的,是自己給自己。
或者我根本就沒自信到極點?
好像一定要有人追,我生存才有價值...?

於是也習慣了當有人問起:『現在有男朋友嗎?』
我會笑著調侃自己:「沒。太胖了沒人要」
也習慣扮演朋友眼中的花痴角色;
更習慣在三更半夜自憐自艾一陣然後閉上眼,睡一覺起來又是一尾活龍。
更不時地像是套用甜檸檬模式一般地對自己說道:「愛情,不是人生的全部!」

2007年4月6日 星期五

Love poision.

發生了好多事,家裡、朋友、自己。
有過一些感覺,卻又不夠濃烈,想寫點什麼,
卻每每到最後都演變成 為賦新辭強說愁...。
剛剛看完的一齣韓劇,談到愛情,還是不由地心頭泛上他...
我沒有很愛他,連很深的喜歡都談不上,
稍微受了一點挫折就打退堂鼓,
我沒有用盡所有力量、用盡所有努力,去喜歡他,其實。

很愛很愛一個人,才能為對方揹罪;
就算得負上前科、就算鋃鐺入獄也甘之如飴,
為了對方往後美好的人生、必須戴上面具逼對方離開。
這種痛,靠任何方法都排解不了。
或許這種太過壯烈的愛情,我們認為只發生在電視裡,
人生在世,有多少人遇的上?

如何,才能去很深很深的愛一個人?

又,大家瞧不起劈腿、搞外遇,
在現實生活中這族群更是被罵到臭頭,
但為何在戲裡的人兒啊,觀眾卻會為主角掬下一把眼淚呢?
因為太晚相遇,只好背負著第三者的罪名;
辛苦的愛著的兩個人,為何不能向演戲那樣獲得幸福?
只是,我真的極度厭惡甚至痛恨,
只會裝無辜、只懂得依附的,人。

2007年3月29日 星期四

Yes. I′ve liked you ever.

曾經,看過一句話,內容大意是
『當有一天能夠坦然地承認喜歡過誰,就代表著真正的放下』
所以是的,車先生也好、Mr. FN6-922也好,
我呀,曾經欣賞、喜歡過你唷。

之前總是畏懼著,不願講出那三個字--喜歡你,是因為
我認為當下的自己不可以有那種思緒,同時也害怕失去,
所以不斷地提醒自己「只是欣賞」;
另方面,擔心著網路無國界,若我的心意被你知曉了該怎麼辦?
實在是太多心、太多疑了我自己,對吧!
如今,都過去了。
不得不重申一句話:在錯的時間認識你。

Miss 3說:『我們都期待著一段很痛卻美好的戀情』
但它何時降臨?I don’t know.
如果痛,那我想不是你,雖然中間有過點滴的美好。
隨著年紀漸長,我發現自己愈來愈理性,
煩惱著是否會失去浪漫的情懷、不再不切實際,
考慮太多現實面、無法單純去品味愛情的美好.....
是啊,因為這份理智,我很快便認清了你不是我想要的,
卻也矛盾地幻想著"如果有一天..."
只不過,終究是理智佔上風。
這樣是好或壞,does not have the solution.

其實呢,我還是期待著a beautiful love,
一段痛徹心扉但回想起來會笑著流淚的那種...
但若它降臨了,在我性格中的惡魔(?)→理性那一面←
會否又跑出來干涉呢?我不由得這麼想。

如今,我只想趕快切斷我們之間的關連,
那不捨的情愫,已偋棄許久嘍。
雖然我沒有看清你,卻看清了我自己,
也看清了我們之間的不可能。
Since recently you not once have tried to contact me,
but I also understand the my innermost feelings .
Finally , prays for heavenly blessing yo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