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燕子》
這是我第三次讀這本書了吧。
讀著《燕子》,覺得自己體內的藝術之魂彷彿再度復活。
每一個藝術家其實都懂得的吧...,
真正的、所謂的藝術,不是為了譁眾取寵,
而是發自內在、純粹為了「美」的創作,
哪怕前面必須在世俗中沉浮多久?聽起來很某種程度的無病呻吟...。
但是,這世界還是有許多人在做著他(們)認為對的事,
不肯與所謂的"主流"妥協。
如同在新聞中被精心描述、推崇至高的女歌手、樂團等。
我想我懂了卓教授所言的
『不為了上台而跳舞、不為了當藝術家而搞藝術』
就像我渴慕許久的"人氣",我拼了命的希望它能節節高升,
但回歸到本初,並不是為了它而玩,
貪圖一個名,只剩空虛。
可是我終究參不透:
當龍仔與阿芳一起被關在小房間裡,阿芳抱著龍仔,感覺到他的興奮,
卻說出:『他不想要我』;
或者:
當二哥去阿芳老家,意圖擾亂阿芳心湖,臨走前所說的:
『妳只想著他,他也只想著妳』,
這樣究竟是不是愛?
彼此眼中只有對方、不管上哪兒只和對方分享,是愛嗎?
又或許我仍太膚淺,悟不透那其中奧秘。
或許,愛,並非真的非得有個結果/結局/結論...什麼的吧。